2014年11月14日晚,在4#教学楼409教室,我院学生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,会议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张陇晋主持,全体党员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。
会上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精神。在学习、领会精神的基础上,大家一致认为,自己是大学生,是党员,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应率先遵法守法学法用法,在日常的学习、生活中,要提升安全意识、法律素养及法制观念,把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常态化,提高自身安全意识,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通过学习,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“依法治国”精神,倡导“全民守法”,党员能在班级、在宿舍做到“平安校园创建从我做起”,起好模范带头作用。